去年年底珠海香洲區法院啟動人民陪審員倍增計劃,但是陪審員僅僅只有“投票關鍵字行銷權”?
  羊城晚報記者 陳荷 商務中心通訊員 黃蘊磊 龐博 法任
   “人民陪審員就是HI-Q褐藻糖膠陪而不審”、“花瓶”、“與法官同等權利卻不是同等權力”……如此爭議一直伴隨著我國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成長。自2005年5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正式實施,但近9個年頭裡,質疑聲從未止息。201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統一部署開展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並指定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法院為首批試點法院。人民陪審員是否可以成為真正的“無袍法官”?
  法官也會用吳哥窟陪審員方案
   “我感覺我很重要!”年過六旬的邵阿姨說起自己參與審判的幾個案件,神租賃製冰機采飛揚:“有一個案子,我跟其他兩個法官的意見都不一致,最後庭下調解,採取的是我的方案!”
   邵阿姨所說的案件,發生在2013年11月,當時孤兒小梅(化名)在珠海市福利院生活半年後,遠在雲南農村的祖母張老太突然出現,將福利院告上法庭,希望爭到小梅的撫養權,此時,小梅即將擁有自己的愛心家庭。
   親人的陪伴和關愛固然很重要,但小梅面對陌生的祖母需要時間適應,而祖母連來廣州的路費都是借錢湊來的,可見若是回到雲南,小梅也許連書都讀不上。到底是讓小梅在親人的關愛下貧苦生活,還是留在福利院享受較好的物質條件?兩位法官各執一詞。此案的主審法官陳炯旺回憶:“其實大家的出發點都是一樣的,希望小梅能夠健康成長,但在方式上還有一定爭議。”
   “能否兩者兼顧?”曾在婦聯當幹部的邵阿姨想,她提出了自己的意見:小梅現在福利院繼續生活和學習,但是每年寒暑假回雲南探親,祖母等親人也可以來珠海探望小梅,等小梅長大一些,由她自己選擇自己的未來。
   經過多番努力,庭審的第二天,雙方當事人達成了一致的協議:張老太自願放棄撫養權,孩子由福利院撫養;將小梅的姓氏改為父親的姓氏;福利院在沒有徵得張老太及親屬的同意下不得將小梅送給其他人領養;張老太一家人可以探望小梅,每年不超過4人次,探望來回的差旅費由福利院聯繫愛心人士解決;在張老太和親屬不影響小梅學習並徵得小梅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帶小梅回雲南老家與親屬團聚。
   “最終皆大歡喜。”主審法官陳炯旺評價。另一位資深人民陪審員陳先生則說:“我當人民陪審員8年,以前像是掛個名,但現在常常參與到庭審中,法官都會尊重地詢問我們的意見,這個變化讓我感覺到自己的重要。”
   邵阿姨說,自己從婦聯退休後,自2008年得知有人民陪審員這一職務,就加入了進來,邵阿姨稱,這種成就感讓她的晚年更加豐富,在她的支持下,32歲的女兒在2013年也遞交了人民陪審員報名錶。
  法官不夠靠陪審員來湊
   一個法官一年要受理大大小小500樁至600樁案件,工作日卻總共只有220個,平均下來,一個法官一天的工作量超過2個。“現在案多人少,但法院的編製又有限。”香洲區人民法院政工科副科長謝明驥坦言。
   “可以說,人民陪審員減輕了我們很多的負擔,幫了我們很大忙。”香洲區人民法院法官陳炯旺說。“法官必須達到3人才可以開庭,但是人民陪審員可以作為一個法官行使法官的權利。”
   如上述案件,人民陪審員常常可以促成庭外調解,“少數服從多數,我們庭審一般都配備兩個法官和一個人民陪審員,原則是少數服從多數。在兩個法官意見不一致時,人民陪審員的作用就非常重要了。”陳法官透露。
   在香洲區人民法院,大多數一審案件,都配備一名隨機選取的人民陪審員,在特殊情況下,甚至有一個法官帶兩個人民陪審員開庭的情況。“但我們還是有顧忌的,因為人民陪審員儘管與法官同等權利,但他們的法律知識確實不如專業的法官,假如兩個人民陪審員意見錯誤並一致,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情況,就可能判錯案。”謝明驥說。
   此外,建立陪審員參與訴前調解機制,也是一個減輕法官負擔的辦法,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的地緣和人緣優勢進行“訴前聯調”,能減少立案數量。
  “擴大民主”or“花瓶依舊”
   “我們啟動人民陪審員倍增計劃,將按照不低於法官人數的兩倍的比例增補人民陪審員。預計2014年年底,我院的人民陪審員人數將由現今的70人倍增至240人。目前第一批50人的報名增選工作已經完成,正在等待審批。”香洲區人民法院政工科副科長謝明驥介紹。
   人民陪審員作用越發重要,在篩選和任命上,是否提高了門檻?謝明驥回答:“吸收人民陪審員,一種是自願報名我們再篩選,針對珠海務工人員較多的情況,我們的要求由大專文化水平放低到中專文化水平。另一種渠道則是吸收專業領域的專家。”
  “人民陪審員制度,說到底是為了擴大司法民主。”謝明驥加重語氣強調。
   然而,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資深律師稱:“我參與的案件中,基本上沒有見過人民陪審員當庭問話的,一般都是法官怎麼說,他們就隨聲附和。這不過是為了顯得司法比較民主。”
   這位早年在珠海市某法院任職法官的律師形容“人民陪審員看起來是形式上的東西”,經常出現法官問有沒有什麼建議,但是人民陪審員一般也沒有什麼建議,因為他們不是法律專業的人,即使有建議,也未必可以採信。
   “但也可能還是有作用的。”另一位資深律師張律師提出了反思,“如果人民陪審員真的有作用,那必須防止走向另一個極端,必須防範人民陪審員的腐敗問題,有權就有腐敗。”
   當記者問到:“如果法官堅持自己的意見。作為人民陪審員會不會被說服?”陪審員陳先生的回答是肯定的。“畢竟他們是科班出身,有時候他們還是有他們的道理的。”陳先生的職業,是某銀行的法律顧問。“我覺得總體上來說人民陪審員制度正在漸漸變好,在珠海,我感受到我被尊重。” 編輯: 鄔嘉宏  (原標題:人民陪審員僅有“投票權”? 何時能成“無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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