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體調查稱,內蒙古省級貧困縣杭錦旗供電公司多名普通職工月工資超過4萬元,每月住房公積金超過1.2萬元,而當地職工的公積金平均水平則不足千元。調查稱,當地違規繳納公積金還涉及工、農、中、建四大銀行以及供電、礦業等壟斷行業,繳存基數多超過2萬元。(7月14日新華網)
  貧困縣是國家為幫助貧困地區設立的一種標準。如今有國家級貧困縣和省級貧困縣,雖說級別不同但其實質不變,都是經過國家機構嚴格審核最終給予的評定。對於這些貧困縣國家會給予一定的經濟扶持和地方幫助,早日實現小康社會。如今,在內蒙古的省級貧困縣杭錦旗供電公司多名普通職工月工資超過4萬、公積金超過1.2萬,如此天價薪資待遇羡煞旁人,試問這樣一個貧困縣城怎麼會冒出如此驚人的工資?這樣的天價公積金又是從何而來?
  在當今物價、房價瘋長的年代,作為一名公職人員想要有個安身之所最看重的應該就是住房公積金了。這是國家機關、國有企業等事業單位為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有了住房公積金為很多人緩解了買房的壓力。然而在內蒙古的杭錦旗這個省級貧困縣裡,本應公積金繳存的平均水平不足1000元縣裡,其供電公司的多名普通職工公積金居然超過了1.2萬元。這樣10倍以上的差距讓人驚嘆,這幕後一定隱藏著不可告人的秘密,是單位的變相巨額福利還是官員的私利貪污,真相定在其中。
  據瞭解,在杭錦旗所在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僅為5574元,而供電公司的員工月工資能達到4萬。該單位意在為了逃避高額的稅款,將工資轉存為公積金,既能少繳納個人所得稅還能變相給員工發放巨額福利,這樣的違規操作是在鑽空子、打擦邊球。作為央企的國家電網不應用這樣的小心思、小伎倆來占用國家的財產,這樣的行為是可恥的更是可恨的。
  當地政府對這樣的行為沒有及時發現和處理,任由其發展也應擔有責任,國家給予了貧困縣的各項幫扶是為了人民能儘快的過上好日子,但是政府機關卻利用貧困帽子的遮掩,縱容企業機關這種不可告人的骯髒行為,企業的違規行為可恥但政府監管的失職更是可恨。勿讓政府的權利“亂走”,要將其用在為民務實的刀刃上才是民心所向。
  古人雲:“一心可以興邦,一心可以喪邦,只在公私之間。”供電公司的行為是為了一己私利而損害了國家財產,這種違規行為必將受到國家和人民的製裁,如今當地政府機關和國有企業唯有抱有一顆公心為民為國,天價“公積金”才能瘦身,國有資產才能不“縮水”,人民才能早日過上小康生活。
  文/袁立宇  (原標題:“貧困”帽子下的天價公積金從何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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