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匡春林 通訊員 謝丹 王帆)濕熱的初夏正是野生蘑菇生長的旺季。長沙市疾控中心專家提醒,每年6月到9月,全國各地食用毒蘑菇中毒事件頻發。野生菌雖味美,但採食前務必謹慎鑒別,以免誤食毒蘑菇。
  根據國家衛計委對2013年全國食物中毒事件情況的通報,有毒動植物及毒蘑菇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報告起數和死亡人數最多,其中毒蘑菇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占該類事件總起數的55.7%。毒蘑菇所含毒素為蕈毒素,因其含有毒成分不同,中毒後的癥狀在臨床上可分為胃腸型、神經精神型、溶血型、臟器損害型、光過敏性皮炎型等5種類型,患者常有噁心、劇烈嘔吐、腹瀉等癥狀,嚴重者會出現幻覺、精神錯亂等,甚至導致死亡。
  “有的市民喜歡將在公園、旅游景區發現的野生蘑菇採摘回家,不仔細鑒別就匆匆煮食,結果導致全家食物中毒。”專家提醒,市民對於不曾見過、沒有吃過、鑒別不清的野生蘑菇,不要採食。餐飲單位、集體食堂在採購、加工野生菌時務必提高警惕,對於把握不准、鑒別不清的野生菌,不宜採購和加工,最好請專業人士鑒定無毒後,再進廚房加工。食用野生菌後若出現食物中毒癥狀,務必及時就醫,並將未吃完的野生菌留樣,有助於診治。  (原標題:採食野生菌需謹慎鑒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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